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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出炉 每人每年缴纳上限为12000元

2022-04-21 06:10:00    来源: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市场探讨许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出炉。

据了解,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达到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3.5%,超过联合国关于老龄化社会的界定(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以上,或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以),且存在老年人口基数大、进程明显等特点。

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发展第三支柱养老对于增加养老资产积累,降低居民对基本养老保险的依赖度,进一步丰富资本市场长期资金来源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在推动我国养老第三支柱建设上,已经有多个文件出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就明确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作为养老第三支柱建设的基石,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建立有利于后续养老三支柱的打通。

探讨许久,制度落地终于临门一脚,我们将迎来怎样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什么样的个人账户制

谁可以建立自己的个人养老金呢?据了解,个人养老金的参加范围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这个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养老金账户可以在商业银行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账户只能开设一个,用于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风险。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一般不得提前支取。

账户内的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侧重长期保值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由选择。

第三支柱养老产品有哪些?

根据要求,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可以自由选择账户内资产可购买的金融产品。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已覆盖银行、保险、基金等领域。

2018年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始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标志着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迈出第一步。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监管层不断扩大养老产品的试点范围。2021年6 月1日起,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人保寿险、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新华保险六家公司获得经营资格,2022年2月28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将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经营主体拓展至15家。

银行领域,2021年9月15日起,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武汉市和成都市,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深圳市,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青岛市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期限一年。试点阶段,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今年3月1日,银行在养老领域的试点也实现扩容,由此前的“四地四机构”扩展为“十地十机构”。

基金领域,2018年8月,证监会核发首批养老目标基金。公募第一批养老目标日期FOF基金成立至今已满三年。Wind数据显示,2018 年至 2022年4月份,养老目标基金年度分别成立 12、52、40、48、16只,发行规模分别为38.54亿元、157.91亿元、149.75亿元、363.70亿元、40.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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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养老保险 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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